比亞迪法務部近日對外公布,公司就此前起訴部分自媒體賬號名譽侵權一案,已收到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法院認定,被起訴的“龍哥講電車”“滿格電新能源”等賬號存在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這些內容對比亞迪的品牌聲譽造成了損害。
根據判決,相關被告需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并向比亞迪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共計200萬元。比亞迪法務部在聲明中強調,公司始終以開放態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和建議,但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對于任何形式的侮辱、造謠或抹黑行為,都將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比亞迪集團品牌及公關處總經理李云飛隨后轉發該聲明并進一步表示,作為行業頭部企業,比亞迪歡迎基于客觀事實的報道與批評,也理解部分媒體因信息不對稱產生的誤解性內容。但對于長期針對比亞迪進行惡意詆毀的“黑公關”和“黑媒體”,公司絕不會姑息縱容。
公開資料顯示,此類案件并非首次發生。此前,自媒體“王悟空說車”因發布對方程豹品牌車型的貶損言論,被法院判定侵害名譽權,最終賠償31.38萬元并公開道歉。2024年底,另一博主“龍豬-集車”因長期發表針對比亞迪的侮辱性言論,且存在嚴重歪曲事實的行為,被法院判令刪除侵權內容、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共計201.87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