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貴州監管局對外公布了一則重要通報,針對貴州百靈企業集團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百靈”)的財務違規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的事先告知。
經過深入調查,貴州證監局發現,貴州百靈在財務處理上存在嚴重問題。具體而言,該公司未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也未按收入成本費用配比原則來確認當期的銷售費用。這一違規操作導致其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少計了銷售費用,進而虛增了利潤總額高達65472.60萬元。而在2023年,該公司又多計了銷售費用,虛減了利潤45941.10萬元。這種長期且持續的財務造假行為,嚴重違反了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
針對貴州百靈的這一系列財務違規行為,貴州證監局依法作出了嚴厲的處罰決定。首先,對貴州百靈公司本身,責令其立即改正,并給予警告,同時處以1000萬元的罰款。其次,對于涉案的10名責任人,包括姜偉等在內,也分別給予了警告,并合計處以1560萬元的罰款。尤為引人注目的是,貴州證監局還擬對主要責任人姜偉采取10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以示懲戒。
貴州證監局在通報中明確表示,財務造假是證券市場的一大毒瘤,它嚴重破壞了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侵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因此,貴州證監局將堅決貫徹證監會的各項決策部署,不斷提升監管執法的有效性和震懾力。對于財務造假行為,貴州證監局將堅持“零容忍”的打擊立場,聚焦于打擊重大、惡劣的財務違規行為,緊盯實控人、控股股東、董事、高管等“關鍵少數”以及中介機構等“看門人”,嚴格執法、秉公執法,確保監管工作“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為貴州資本市場的穩健發展保駕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