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發布第401批《公告》,正式附條件批準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與北汽藍谷麥格納汽車有限公司申報的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這是我國首次通過官方渠道許可具備L3級自動駕駛功能的乘用車上路,標志著自動駕駛技術從研發測試向商業化應用邁出關鍵一步。
根據公告內容,長安汽車推出的SC7000AAARBEV型純電動轎車,可在交通擁堵場景下實現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單車道自動駕駛,最高設計時速50公里。該功能目前限定在重慶市內環快速路、新內環快速路高灘巖至賴家橋段,以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機場立交段等特定區域使用。北汽極狐生產的BJ7001A61NBEV型純電動轎車則支持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單車道自動駕駛,最高時速達80公里,試點路段覆蓋北京京臺高速大興舊宮至機場北線段、機場北線高速大渠南至大興機場段,以及大興機場高速南六環至機場北線段。
兩款車型均需通過車載傳感器、高精度地圖及V2X車路協同系統實現環境感知與決策控制。為確保安全,系統設置了嚴格的運行條件限制,包括特定道路類型、天氣狀況及交通密度要求。當車輛超出設計運行條件或系統發出接管請求時,駕駛員需立即接管車輛控制權。
據知情人士透露,長安汽車將聯合重慶長安車聯科技有限公司,極狐汽車則攜手北京出行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分別在獲批的重慶、北京區域內開展上路通行試點。試點期間,運營主體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監控體系,實時傳輸車輛運行數據至監管平臺,并配備專業安全員隨車監測系統狀態。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企業每季度提交試點運行報告,重點評估系統可靠性、接管頻率及應急處置能力等核心指標。
此次獲批的L3級自動駕駛系統,在功能定義上區別于L2級輔助駕駛,允許駕駛員在特定條件下短暫脫離駕駛任務。但根據現行法規,駕駛員仍需保持隨時接管車輛的準備,系統故障或超出設計運行條件時需立即轉為人工駕駛。業內專家指出,此次試點將為我國自動駕駛分級標準落地、事故責任認定等法規完善提供重要實踐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