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批復了浙江海寧德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項重要人事任命。該行提交的《關于陳偉海董事長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已順利獲得通過,陳偉海被核準擔任浙江海寧德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一職。
根據批復文件要求,陳偉海需在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正式到任,并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到任情況。若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到任,該批復文件將自動失效,金融監管總局將依法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這一規定旨在確保銀行管理層人員能夠及時、有效地履行職責,保障銀行的穩健運營。
批復還強調,浙江海寧德商村鎮銀行應督促陳偉海等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并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同時,要求他們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為銀行的持續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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