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批復了沿河長征村鎮銀行的一項重要人事任命。該行提交的《關于核準陳永才同志任職資格的請示》順利獲得通過,陳永才被核準擔任沿河長征村鎮銀行董事及董事長職務。
根據批復文件要求,沿河長征村鎮銀行需確保陳永才在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的3個月內正式到任,并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到任情況。若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到任,該批復文件將自動失效,金融監管總局將依法辦理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
批復還強調,沿河長征村鎮銀行應督促陳永才持續學習并掌握經濟金融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全面熟悉并履行好董事長職責,做到忠實勤勉、盡職盡責。這一要求旨在確保銀行管理層具備高度的專業素養和合規意識,為銀行的穩健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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