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正式批復,核準徐暉擔任松桃長征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長的任職資格。該決定基于松桃長征村鎮銀行此前提交的《關于核準徐暉任職資格的請示》文件,經監管部門審核后予以通過。
根據批復文件要求,徐暉需在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個月內正式履職,并向監管部門報備到任情況。若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任職手續,該批復將自動失效,金融監管總局將依法辦理行政許可注銷程序。這一規定旨在確保金融機構管理層人員及時到位,保障運營穩定性。
監管部門同時強調,松桃長征村鎮銀行應督促新任董事長持續學習經濟金融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強化風險合規意識,全面熟悉崗位職責要求。文件明確要求任職人員需以審慎態度履行職責,切實維護金融機構穩健運行,防范潛在經營風險。
市場分析人士指出,此次人事變動或將對松桃長征村鎮銀行的戰略方向產生重要影響。作為地方性金融機構,其管理層調整需兼顧區域經濟特點與金融監管要求,如何在服務實體經濟的同時實現合規發展,將成為新任董事長面臨的核心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