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近日就中國恒大集團創始人許家印前妻丁玉梅的資產凍結案作出重要裁決,進一步擴大了對其海外資產的禁制令范圍。根據最新披露的司法文件,丁玉梅在加拿大、直布羅陀、澤西島及新加坡四地持有的約2.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5.58億元)資產被納入凍結范圍,涉及多國銀行賬戶及存款。
此次裁決由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11月26日的聆訊中作出。文件顯示,丁玉梅名下資產分布廣泛且金額龐大:加拿大皇家銀行賬戶存有1億加元(約合人民幣5.03億元),嘉盛萊寶銀行新加坡有限公司賬戶存有71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5.03億元),瑞士銀行直布羅陀分行賬戶資產達576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08億元),澤西島巴克萊銀行賬戶亦有67.5萬英鎊存款(約合人民幣629.8萬元)。四項資產合計超過2.2億美元,均被納入凍結范圍。
恒大方面此前指控丁玉梅對香港及英國司法程序采取“總體不合作態度”。具體行為包括:突然變更香港康乃馨道物業處置立場、拒絕提供嘉盛萊寶銀行賬戶贖回資金詳情、阻礙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賬戶合規核實等。對此,丁玉梅的律師團隊抗辯稱,其并無轉移資產的意圖,恒大的申請將導致其承擔巨額跨國訴訟費用,構成不當壓迫,且應等待其此前提出的“解除禁制令申請”判決結果。
香港高等法院于2024年首次對丁玉梅的資產實施凍結,隨后英國法院也作出類似裁決。為確保境外資產凍結措施有效執行,中國恒大附屬公司CEG已向相關銀行等機構發函,通知其香港及英國法院的禁令內容,要求凍結丁玉梅名下賬戶。然而,多家銀行回應稱,僅憑香港或英國法院命令不足以作為凍結依據,需取得當地法院正式命令方可執行;部分銀行則未作出實質性回應。
針對這一情況,香港高等法院在裁定中指出,若不允許恒大赴相關司法管轄區申請配套命令,現有凍結令對境外資產的約束將難以落實。法院綜合考量后認為,在凍結令未被撤銷的前提下,為防止資產轉移、確保凍結措施生效,允許恒大清盤人在特定司法管轄區采取有限度的境外行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時,法院對相關權限作出嚴格限定:一是范圍僅限上述四地,不構成在其他國家和地區開展訴訟的授權;二是性質僅限于配套保全程序,不得在當地提起新的實體索賠或尋求與香港凍結令不同的救濟;三是恒大僅可使用香港訴訟所獲信息用于相關保全程序,不得超范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