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正式批準并對外公布了一項新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外賣平臺服務管理基本要求》。為深入解讀這一標準,市場監管總局于12月4日下午特別舉辦了一場專題新聞發布會,就標準的具體內容及實施意義進行了詳細說明。
近期,外賣行業掀起了一場低價競爭的風暴,各大平臺紛紛推出“滿減”“折扣”等促銷活動,試圖以價格優勢吸引消費者。然而,這場“外賣大戰”卻讓許多中小餐飲商戶陷入了兩難境地:不參與促銷活動,店鋪流量大幅減少;參與促銷,則可能面臨虧本的風險。這一現象引起了市場監管總局的高度關注。
針對外賣行業存在的這一突出問題,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副司長王丹丹在發布會上表示,總局已及時約談了主要外賣平臺,要求它們嚴格遵守《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促銷行為,共同營造一個消費者、商戶、外賣配送員和平臺企業等多方共贏的良好市場環境。此次發布的新標準,正是對這一要求的具體細化和落實。
據了解,新標準主要聚焦于外賣平臺的收費與促銷行為,旨在通過明確平臺收費規則和促銷活動管理要求,引導外賣平臺簡化收費項目,規范促銷行為,從而營造一個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標準中明確區分了“平臺價格促銷”與“商戶價格促銷”兩種促銷方式,并規定平臺價格促銷的相應成本應由平臺自身承擔,不得通過推廣工具捆綁、臨時上調服務收費等方式,將促銷活動成本轉嫁給商戶或配送員。
在保障商戶經營自主權方面,新標準也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方面,平臺不得通過各種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商戶參與促銷活動;另一方面,平臺也不得干預參與活動商戶的自主定價權,要求商戶開展低價促銷。同時,對于未參加平臺促銷的商戶,平臺也不得采取降低自然搜索排序、限制流量等手段對其經營活動進行限制。
為引導外賣平臺理性競爭,新標準還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平臺在開展促銷活動時,不得將商戶對消費者提供的補貼作為平臺補貼進行宣傳,以吸引用戶;不得采取隱藏部分費用、宣傳“零元購”等夸張標簽、過度重復推送等手段開展營銷活動;更不得出現擾亂市場價格認知與正常秩序的行為。這些要求的提出,將有助于規范外賣平臺的競爭行為,促進外賣行業的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