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批復了河北巨鹿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項重要人事任命。根據批復文件,陳玲已獲核準擔任該行董事及董事長職務,這一決定標志著巨鹿農商銀行在高層管理方面迎來了新的領導力量。
批復文件明確指出,巨鹿農商銀行需確保陳玲自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的三個月內正式到任,并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到任情況。若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到任,該批復將自動失效,并由決定機關辦理相應的行政許可注銷手續。這一要求體現了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高層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嚴格監管和規范管理。
同時,批復還強調了巨鹿農商銀行在督促新任領導持續學習的重要性。銀行應要求陳玲等核準任職資格人員不斷掌握經濟金融領域的最新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深入了解并熟悉其崗位職責,確保能夠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這一舉措旨在提升銀行高層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和風險管理能力,為銀行的穩健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