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創板迎來了一項重要改革舉措,旨在優化首次公開募股(IPO)配售機制,以培育更加穩健和長遠的“耐心資本”。這一改革源自去年6月19日證監會發布的《關于深化科創板改革 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八條措施》,其中明確提出了在科創板試點對未盈利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實施更為嚴格的網下投資機構鎖定比例和鎖定期限,并相應提高其配售比例。
為具體落實這一政策,證監會于今年早些時候宣布將對《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進行修改,并授權證券交易所制定分類配售的具體要求。同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情況,對涉及條款進行了相應調整,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一系列動作標志著科創板在深化發行承銷制度方面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此次修改的核心內容在于對《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款進行了調整,規定了對網下投資者進行分類配售時,同類投資者獲得配售的比例應當相同,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的配售比例不得低于其他投資者。還對多項條款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和新增。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也同步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科創板未盈利企業可以采用約定限售方式,允許主承銷商對網下發行證券設定不同檔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這一舉措打破了以往平均分配的格局,引入了約定限售模式和差異化配售,旨在篩選出真正的長期投資者和價值投資者。
在具體操作中,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可以自主申購不同限售檔位的證券,而其他類別投資者則按照最低限售檔位進行申購。同時,規則還要求披露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不同限售安排的網下投資者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確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在配售方面,明確規定限售比例更高、限售期更長的網下投資者將獲得不低于其他投資者的配售比例。
這一改革不僅有助于打破新股發行中的“抱團壓價”現象,還通過引入約定限售方式引導投資者基于新股中長期價值進行報價,減少了非理性炒作對IPO定價機制的干擾。長遠來看,這一改革還將激發機構投資者的研究定價能力,鼓勵更多專業機構在新股發行定價中發揮積極作用,成為科創板的耐心資本和長期資本。
本次改革還將對券商承銷定價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推動行業加強專業能力建設,培育一流投資銀行,更好地服務于科技自立自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證監會表示,將指導上交所同步完善相關業務規則及監管制度,持續優化發行承銷機制,并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完善后發布實施。
自“科創板八條”出臺以來,一系列發行承銷改革措施逐步落地。例如,科創板試點統一執行3%的最高報價剔除比例,有效避免了“抱團壓價”現象的出現。同時,上交所還聯合中國結算修訂發布了《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完善了新股市值配售安排,提高了投資者網下獲配比例。中證協也修改了首發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及指引,設置了資格限制措施,并研究制定了“白名單”制度。
整體來看,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實施,將進一步發揮科創板改革“試驗田”的作用,促進新股發行市場的健康發展,推動形成更加良好的市場生態。未來,隨著更多政策的落地和完善,科創板有望在支持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