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公告,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公告,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該公告執行至2025年底。

鳥瞰瀘州城市風貌。瀘州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阮春華 攝
這一政策將惠及不少瀘州市民,那該政策對賣房與買房的順序有要求嗎?近日有網友就通過“有話請您說”瀘州市網絡問政平臺進行了咨詢。
網友咨詢:換購住房退稅中買房與賣房是否有時間先后順序,如果先買住房再賣自住房能否享受退稅?
江陽區稅務局回復: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規定可知,換購住房退稅,買房和賣房有先后順序,賣房應在買房之前。若先買房再賣房,無法享受退稅優惠。
退稅優惠實施至2025年12月31日
該公告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公告所稱現住房轉讓金額為該房屋轉讓的市場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房金額為納稅人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房金額為房屋的成交價格。
享受該項政策需要滿足這些條件
同時,公告還指出,享受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同一城市范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范圍;
?二是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符合退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辦理退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