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安局近期宣布調整并放寬了五條落戶政策,以進一步吸引全國各地人士前來就業與安居。長沙,這座連續16年被評為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的榮譽之地,再次展示了其作為“優居樂業”的幸福之城的魅力。
其中,購房落戶政策得到優化,允許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多種途徑獲得住宅或商業用房所有權的人士,實現“一房一戶”落戶,并放寬了共有房屋只能遷入一人的限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隨遷。
投資創業落戶政策也進行了調整,取消了原政策中“需連續繳納12個月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的限制,企業法人代表、合伙人等現在均可申請落戶。
對于務工人員,新的政策同樣帶來了便利,取消了連續繳納12個月社保的要求,只要在長沙市區有合法穩定就業和住所,即可申請落戶。
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還推出了租賃房屋落戶政策,全面取消了落戶限制,為租房者提供了更多便利。
最后,親屬投靠落戶政策也得到了優化,未成年人現在可以投靠全市范圍內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申請落戶。
這些政策的調整,無疑將進一步促進長沙的人口流動和經濟發展,為這座城市注入更多的活力與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