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杰 實習生 王皓潤
2020年9月8日,《人物》雜志在公眾號與同期雜志發布了一篇關注外賣騎手生存困境的調查報道《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引發了巨大的社會反響和討論。大家對外賣騎手的工作境遇投入很大的關注、熱議,該文章成為爆款。
但沒想到,4年之后,除了這篇文章的內容引發討論,圍繞這篇文章的作者、內容原創方,引發了一場大爭論。《人物》雜志、采訪對象先后發布聲明,引發圍觀。爭論先是圍繞“原作者是誰”,之后又延伸至一篇文章與其引用的學術論文思想觀點內容之間的張力展開。
《人物》雜志聲明:
采編過程均由編輯部成員獨立完成
11月4日午間,《人物》雜志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一文,是《人物》的原生選題,發現選題、寫作、編輯過程均由《人物》編輯部成員獨立完成,不存在其他“原作者”、“原始研究者”。
《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全文21570字,其中《人物》作者通過訪談和調查獲得的原生細節和故事高達100多處,引用時任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現任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社科院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系主任)孫萍訪談及相關論文中的細節和故事5處,論點11處,共約1586字,且所有引用均嚴格遵守報道規范,清晰標注信源及出處。一篇《人物》作者歷時一年多完成的原生原創報道,卻因為第五稿完稿前對一個學者的訪談和規范引用而變成了“基于”他人研究,甚至變成了他人作品,“實在令人不解?!?/p>
《人物》發表的聲明中提到,在《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發布后的一段時間內,“孫萍老師多次以《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原作者’、‘原始研究者’的身份出席講座、公開活動,在《人物》與其正式溝通后,在其參與的媒體采訪、出版物推薦語中,又多次出現《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一文是‘基于孫萍的研究結論’‘基于孫萍的田野研究’等不實觀點?!?/p>
在這份聲明最后,《人物》雜志方面表示,“懇請孫萍老師及其出現的各活動方、媒體報道、出版方,及個人社交媒體平臺,不再傳播關于《外賣》一文作者和創作過程的錯誤信息等。”
截至記者發稿前,這篇聲明的微博閱讀量已經超過115萬人次。
采訪對象回應:
本人是被訪談者不是作者
11月4日下午,孫萍在其個人社交賬號上給予公開回應,“本人從來沒有在任何場合、任何地點、任何時間說過《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這篇文章是本人寫的。本人是《人物》雜志2020年9月8日上述文章的被訪談者不是作者?!甭暶鬟€提到,《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一文中,提及孫萍的名字16次,引用了孫萍的學術論文3篇。該聲明中還提到,“如《人物》雜志聲明所說,文章‘引用孫萍訪談及相關論文中的細節和故事5處,論點11處,共約1586字。’”
孫萍在個人社交網站上回應
值得注意的是,孫萍在自己的專著《過渡勞動:平臺經濟下的外賣騎手》(2024年7月出版)中,明確指出《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的作者是賴佑萱(該書第203頁),并且很正式地感謝了《人物》報道的作者“感謝賴祐萱,很幸運能夠接受她的采訪,她充滿力量的報道讓騎手研究“破繭而出”(第11-12頁)。
《過渡勞動》
孫萍《過渡勞動》片段
孫萍《過渡勞動》片段
還有人翻出2021年1月舉辦的騰訊科技向善暨數字未來大會上,孫萍在一場圓桌對話中曾提到的一段話,“那篇報道(《外賣》)的作者是賴祐萱(《人物》雜志記者)。如果我跟大家講,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面,你會相信嗎?我們就是沒有見過。這個事情非常偶然。為什么這樣一篇特別長的文章可以火起來?其實,最主要的貢獻不在我,還是《人物》的記者非常扎實的研究。我可能只是做了一點小小的學術性貢獻?!?/p>
11月5日下午,記者通過社交媒體賬號聯系孫萍,截至發稿前還未得到回復。
原作者還是觀點提供者?
“在智力勞動中,參與者的貢獻很難定義”
對于雙方的聲明,網友討論激烈。有人認可《人物》雜志聲明中列舉的訴求和證據,“從一份研究論文到一篇能引起社會熱議甚至引發制度改變的新聞作品中間,作者還走了好長的一段路,尊重作者的付出?!币灿腥苏J可孫萍的聲明,認為其學術研究在《人物》雜志記者寫的這篇稿子中占有分量,“引用別人研究的十幾個論點和學術論述一千多字,加上采訪故事,這確實算基于別人的研究啊。故事是可以直接獲取的,但研究觀點和分析是門檻很高的。”還有人針對其回應提出異議,“《人物》的訴求在于澄清和消除誤解。孫萍雖否認自己為原作者,但默許了活動主辦方使用相關頭銜。孫萍的回應并沒有切中要點?!?/p>
《人物》雜志聲明中配的截圖
《人物》雜志聲明中配的截圖
孫萍已經在個人聲明及出版新書中否認自己是“原作者”。目前的爭議在于:《人物》雜志的這篇爆款文章,對孫萍的采訪和觀點引用,程度夠不夠稱得上“基于孫萍的研究結論”“基于孫萍的田野研究”?如果一篇文章是基于對受訪者的研究結論,那是否意味著這篇文章的真正原作者是受訪者?
11月5日,“冰川思想庫”公眾號發表署名為劉遠舉的一篇文章中將目前的沖突概括為:“孫萍認為她是觀點提供者,理應享受傳播紅利,但《人物》認為,她沒有這個資格?!眲⑦h舉在這篇文章中分析認為,對這個沖突,誰是誰非,是“很難判斷的”?!霸谥橇趧又校瑓⑴c者的貢獻很難定義?!?劉遠舉說。
圍繞這個熱點爭論事件,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一篇文章的成文書寫者和文章內容觀點的提供者,哪一個更有資格稱為該篇文章的真正作者?從著作權法角度該如何看待?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國著作權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總干事張洪波,他提到,我國的《著作權法》中的一項基本原則,即“思想與表達二分法”。即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法保護的是作品的表達形式,而不包括作品所表達的思想本身,包括思想、思路、觀念、創意等。這是因為思想是抽象的,無法被直接復制或傳播,而表達則是將思想具體化的過程。符合《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構成要件:智力成果、獨創性和可以一定形式表達即可表達性,才會受《著作權法》保護。
目前該事件還在持續引發熱議,孫萍是否會有進一步回應,記者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