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通過其官方公眾號“交通言究社”發布了一篇重要文章,著重討論了智能網聯汽車輔助駕駛功能的安全使用問題。文章提及近期多起因駕駛人錯誤使用輔助駕駛功能導致的交通事故,并深入剖析了事故背后的原因。據文章所述,部分駕駛人對輔助駕駛技術的認知存在誤區,錯誤地將輔助駕駛等同于自動駕駛,進而在行車過程中做出玩手機、睡覺、聊天、吃東西等危險行為,這些行為不僅違反了交通法規,更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
為了明確技術邊界,文章引用了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標準。根據該標準,當前國內主流量產車輛所搭載的輔助駕駛系統尚處于0-2級,即“人機共駕”的輔助駕駛范疇。這意味著駕駛人在使用輔助駕駛功能時,仍需保持對車輛的完全控制,并持續觀察路況,以確保行車安全。
文章進一步提出了駕駛人安全使用輔助駕駛功能的須知。首先,駕駛人應明晰技術邊界,了解當前輔助駕駛系統的實際能力,避免“脫手脫眼”等危險行為。其次,駕駛人在購車、用車時應全面了解車機系統的交互邏輯與操作規范,掌握輔助駕駛功能的啟用或關閉方法,并在行車過程中全程保持雙手控穩方向盤,持續監測路況動態。最后,駕駛人應牢記禁用場景,在功能異常、環境或路況超出設計范圍、惡劣天氣及光照條件變化、突發緊急事件等情況下,及時關閉或停止使用輔助駕駛功能。
文章還強調了企業在智能網聯汽車輔助駕駛功能推廣中的主體責任。車企應建立新用戶培訓機制,幫助用戶快速熟悉掌握智能網聯汽車及其輔助駕駛功能的使用方法及禁止事項。同時,車企在營銷宣傳中應真實、全面地提供有關智能網聯汽車駕駛自動化等級、系統能力、系統邊界等信息,不得作虛假、夸大或引人誤解的宣傳。對于生產、銷售“智駕神器”等干擾車輛安全監測系統的行為,文章也提出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在法律責任方面,文章詳細闡述了車企誤導宣傳、駕駛人濫用輔助駕駛、生產銷售“智駕神器”以及駕駛人酒后使用輔助駕駛等相關行為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車企若通過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將面臨廣告費用5-10倍的罰款,甚至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駕駛人若在使用輔助駕駛功能時未盡到觀察路況、預判風險和及時接管的義務,將承擔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責任,并可能因引發交通事故而承擔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對于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智駕神器”的行為,生產者和銷售者可能面臨有期徒刑、罰金等刑罰。而駕駛人酒后使用輔助駕駛功能,即使未實際操縱方向盤,也構成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文章還指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負有審核義務和安全保障義務。若平臺知道或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將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