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拍賣領域,一種獨特的競拍模式正逐漸興起——通過新設主體承接高價值資源,以此規避歷史債務,實現“干凈切割”。近期,寧夏地區兩宗煤炭采礦權的拍賣,便充分展現了這一模式的實踐。
2025年11月27日,北京金融法院組織的一場司法拍賣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落下帷幕。此次拍賣的標的為“寧夏吳忠市同心縣韋州礦區韋三井田煤炭資源采礦權”,最終由寧夏朔方金烏能源公司成功競得。該采礦權原屬寧夏慶華煤化集團,評估價高達15.28億元,起拍價定為10.69億元,而成交價則為10.80億元,相當于評估價的七折。
工商資料顯示,寧夏朔方金烏能源公司成立于2025年11月18日,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其股東為北京匯信智數科技公司,持股比例100%。進一步穿透股權后,發現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一位名叫張英杰的自然人。
無獨有偶,寧夏慶華煤化集團旗下的另一宗煤炭采礦權也在一年前遭遇了類似的命運。2024年8月1日,同樣是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寧夏慶華煤化集團韋二煤礦采礦權”被寧夏瑞鴻能源公司拍下。這宗采礦權的起拍價和成交價均為19.37億元,相較于評估值27.67億元,同樣打了七折。
寧夏瑞鴻能源公司的背景也頗為相似,其成立于2024年7月19日,注冊資本同樣為100萬元,股東為內蒙古瑞鴻能源科技公司,持股比例100%。穿透股權后,發現該公司由多名自然人股東共同持有。
這兩宗采礦權的原所有者寧夏慶華煤化集團,曾是寧夏地區的百強民企,隸屬于內蒙古前首富霍慶華名下。然而,近年來霍慶華卻陷入了負債累累的困境,其旗下的寧夏慶華煤化集團和中國慶華能源集團均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并被限制了高消費。
盡管如此,這兩宗采礦權卻具備極強的長期開發價值。據資料顯示,2007年2月,內蒙古慶華集團通過公開拍賣方式取得了韋州礦區韋二煤炭和韋三井田煤炭資源的普查探礦權,成交金額為3.52億元。2024年1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與寧夏慶華煤化集團簽訂了《采礦權出讓合同》,明確韋二煤礦、韋三井田煤礦的探礦權價款已繳清,不再征收采礦權出讓收益。
具體來看,韋二煤礦的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生產規模為每年150萬噸,礦區面積達36.08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15年7月30日至2045年7月30日;而韋三井田煤礦的開采方式同樣為地下開采,生產規模也為每年150萬噸,礦區面積為31.13平方公里,有效期限則自2024年2月6日至2054年2月6日。可以預見的是,這兩宗采礦權在較長的時間內仍能持續為企業帶來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寧夏慶華煤化集團的債務問題并未因其采礦權的拍賣而得到解決。2025年9月11日,陜建股份(600248.SH)發布公告稱,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全資子公司陜西建工安裝集團已將寧夏慶華煤化集團告上法庭,涉案金額高達2045.73萬元,起訴日為2025年9月5日。這一事件再次凸顯了寧夏慶華煤化集團所面臨的嚴峻財務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