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近日發布公告稱,其子公司騰越建筑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信息披露違規,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根據公告內容,騰越建筑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在近期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調查發現,該公司存在多項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包括未及時披露公司名稱變更、重要管理人員變動情況,以及未按規定披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重大訴訟仲裁等關鍵信息。
具體而言,騰越建筑未在規定時間內披露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及總經理的變動情況,也未及時向市場通報公司名稱變更信息。該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涉及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時,均未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廣東證監局決定對騰越建筑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楊惠妍、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陳嘉佳,以及董事兼總經理兼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楊澤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這一決定旨在督促相關主體嚴格遵守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騰越建筑高度重視此次監管措施,將認真吸取教訓,嚴格按照債券信息披露要求完善內部管理機制,確保今后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公司強調,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健康運行的重要基礎,未來將持續加強合規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質量。
據了解,信息披露違規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監管部門對此類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此次廣東證監局對騰越建筑及相關責任人采取的監管措施,再次彰顯了監管部門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堅定決心。




















